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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刘圣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新修改的《北京市审计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对北京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坚持以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化与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较好发挥了审计在推动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作用。

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兜牢民生底线、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开展监督,始终将成本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全过程,持续深化“四本预算”全口径审计,加大对稳经济等重大政策落实、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就业、医疗、职业教育、乡村建设等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政府债务、区级财政运行、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推动首都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审计结果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全会精神,深化“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整体回升向好,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财政支出有效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实施,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及恢复重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总体看,财税改革持续深化,财政资金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不断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综合效应,保障重大战略和重要任务落实,通过宏观政策调控、扩大内需、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的组合拳,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市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对市财政局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215亿元;支出总量6201.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098.8亿元;支出总量2038.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69亿元;支出总量59.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9.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424.9亿元;支出总量4264.1亿元。

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本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12.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17亿元,再融资债券595.5亿元,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安排收支,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支持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和城际铁路等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补短板、惠民生项目建设。此外,本市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支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累计收到增发国债资金596.1亿元,其中:2023年收到216.1亿元,2024年收到380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市财政局已将有关情况在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中进行了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2023年,本市稳定财源基础,收入质量稳步上升;支出强度稳中有升,市对区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扩大;支出内容有保有压,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和任务落实落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边界不够清晰。一般公共预算向1家市属国有企业安排2个应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企业发展类项目支出8278.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1家市属国有企业安排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用途相近支出2250万元。

2.部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不及时。2023年5月和11月,1家国有企业先后两次向市财政局申请上缴市级国有资本收益1.13亿元,市财政局直至12月才下达批复收缴资金。

3.未按要求压减项目预算。市财政局要求市级部门压减上年预算执行率低的经常性项目预算,年初市级部门269个项目未按要求压减资金规模,仍按上年额度或高于上年额度批复预算,其中有63个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不足6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情况

2023年,积极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机制,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本市按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17.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拨付时间滞后。2023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67个项目35.18亿元,由于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环节周期长,49个项目17.92亿元集中在当年最后2个月才拨付到企业,占预算资金的50.94%。

2.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项目2023年投资额1.1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3000万元,该项目调减设备采购等费用2899万元,调增建设费用2006.09万元,未按规定履行上报程序。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2023年,本市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险种缓缴和缓缴扩围两项国家政策,持续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及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权益,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稳就业、保民生、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时,未充分考虑上年缓缴政策影响,上年滚存结余数据不准确;没有根据以前年度实际征缴情况编报预算,少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4.16亿元。

(五)市对区转移支付审计情况

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总体规模为2261.8亿元,增幅10.3%,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67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84.3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市对区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提升,推动财力向区级下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统筹管理不到位,资金闲置空转。海淀区在区级部门无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仍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088.28万元拨付至部门又全额收回至区财政局,资金已闲置2年,规避了尚未分配到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应交回市级的规定。大兴区首都环境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69.03万元,相关项目未取得立项批复无法实施,因市级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资金在区级闲置超过1年未履行收缴程序。

(六)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重点抽查了东城、西城等8个区41个新增债券项目和21个存量及再融资债券项目,涉及资金116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8个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府举债不够规范。海淀区、朝阳区3个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完备,地块无法上市,影响资金回笼。石景山区违反规定举借债券10亿元用于非公益性产业园建设项目。此外,3个区5个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依据不充分,高估预期收益,债券偿还风险较大。

2.部分政府债券使用不合规。2个区未按规定使用债券资金,其中昌平区47.90亿元转增区属国有企业权益,债券项目收入归属企业,还本付息责任由区级财政承担。4个区7个项目提前预付债券资金26.75亿元,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七)市级基本建设预算资金审计情况

2023年,市政府投资计划安排680亿元,涉及1145个项目,当年全部下达。重点抽查了110个项目,涉及资金75.0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本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23年为52个项目安排预算资金34.09亿元,因地上物拆迁腾退、规划手续办理缓慢等原因进度滞后,截至2024年2月底,在项目建设单位、区财政局共结存资金25.54亿元,结存率75%。2个项目结存在建设单位的5687.23万元资金,超过规定使用时限未被调整或收回。

2.个别项目未严格落实成本管控要求。顺义区小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招标控制价超初步设计概算1293.43万元。市药监局以前年度实施的医疗器械检验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决算工程量计算错误、综合单价偏高,多计项目成本216.96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继续对预算公开的199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数据分析,持续优化分析指标,从预算编制、支出预算执行等8方面入手,采用73项指标对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运用本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审计监督评价机制。从数据分析情况看,预算编制准确率有所提高,年初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上年提高7.33%;细化支出经济分类,编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科目的预算资金占比较上年降低近2个百分点;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023年底结转结余资金总体规模较年初下降6.47%,其中非财政拨款结转较年初下降8.63%。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对19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73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重点关注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管理、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统筹消化不到位。涉及17家单位,资金2.46亿元。其中,5家单位未及时上交财政性结余资金692.01万元;8家单位未足额编制非财政拨款结余预算1.24亿元;5家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预算支出进度慢,2937.98万元未有效消化;市交通委监管不到位,公交乘务管理员专项资金结余8585.34万元在公交集团沉淀4年以上,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验收结算不严格。涉及9家单位,资金6920.32万元。其中,4家单位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约定付款,提前支付6455.62万元;3家单位项目虚假验收或验收不严格,多支付资金162.60万元;市广电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涉及资金302.10万元。

(三)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涉及13家单位,资金554.29万元。其中,3家单位采购价值103.08万元的航拍无人机、高清审片室设备、非必需的耳机等,部分设备闲置或利用率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公务用车利用不足的情况下,支付67.90万元租车费用开展工作;6家单位多支付停车保管费或多申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1.38万元;4家单位将工作方案制定、公文流转等自身应履职的事项委托外包,涉及资金131.93万元。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涉及6家单位,资金7271.92万元。其中,3家单位设备或服务类采购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或先实施后招标,涉及资金4589.84万元;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753.26万元;4家单位存在未落实合同约定条款、违规分包等问题,涉及资金928.82万元。

(五)部分文化产业类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政策标准不细化。“房租通”补贴存在小碎散现象,2021年至2023年473家次企业的补贴金额小于1万元,占总补贴家次的6.81%,个别企业仅获得补贴110元,影响政策支持效果;视听发展基金在同一年度内对不同批次的同类作品扶持奖励标准不同。二是基金扶持项目未达预期目标。视听发展基金、文化艺术基金2018年以来补助的139个项目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也未办理延期,涉及资金9355.21万元。三是超范围发放补助。“房租通”项目补贴限制类企业、被处罚企业490.62万元,与政策目标要求不符;个别文化艺术基金补助项目超出规定范围。四是对大型活动承办方监督管理不到位。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项目已由财政资金保障活动开展,承办单位借机向参会单位收取注册费42.28万元。

此外,部分单位还存在多申领公用经费,事业收入、其他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同类预算项目未按要求清理整合等问题,涉及资金1.55亿元。

三、区级财政运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东城、西城等8个区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8个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主体收入、支出强度和结构基本稳定,“三保”支出保障较好,区级财政自给率小幅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统筹不足。8个区近3年年均非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别有153.02亿元、3.79亿元未编入预算。非财政拨款资金32.17亿元虽编入支出预算,但也未有效消化,预算执行率仅为40.31%。

(二)财政拨款长期滞留预算单位或街乡镇。6个区通过横向拨款或以拨代支方式拨付资金,2.70亿元长期滞留在预算单位;3个区因本级与街乡镇设立固化的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向街乡镇拨付的4.64亿元财政资金结余闲置。

(三)委托事项管理粗放。抽查8个区286个委托事项,有66个事项存在问题,占比达23.08%。7个区24家单位存在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内容、随意变更采购内容、应编未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问题,涉及资金7263.73万元。通州区实施政府采购的委托事项,存在串通投标、违规转包的问题,涉及资金163.62万元。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审计了市商务局,延伸调查了2家单位,重点关注了7项促消费政策的实施效果。从审计情况看,促消费政策带动本市消费市场回暖,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支出政策不细化,预算编制不实。市商务局年初申报促消费政策预算包含9项子政策、6.33亿元,其中6项、1.28亿元尚未明确支持范围和标准。预算批复当月即申请调整7项,调整资金规模占比16%;另申请追加1项会展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3000万元,也未明确支持范围及标准。

2.政策之间交叉重叠,奖励机制不健全。4项子政策存在交叉重叠,奖励标准相差悬殊,如某商业主体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既符合数字化建设奖励条件,也可申请商业主体改造提升奖励,但两项奖励金额相差近10倍。鼓励网络零售奖励政策对电商服务平台的奖励条件设置不合理,连续2年无企业申请奖励。北京消费季支持政策条件设置不完善,某经营场所利用规则漏洞仅靠变更经营主体,获得奖励20万元。

3.奖励审核监管不严格。首店界定标准不明确,14家被奖励的首店未在落地首店名单内;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首店申报方和引进方未执行统一认定标准。传统商场品质提升奖励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以“民生项目”为由给予特殊支持740.87万元。

(二)乡村建设方面

审计了通州、门头沟等4个区,延伸调查了215家基层单位并走访了233个农户,重点关注乡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区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因用地规划条件不具备,通州区、门头沟区16个乡镇未按规定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通州区61个村庄无法建设消防设施和公厕。

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足。通州区27座污水处理站未与村庄污水配套管网同步建设。顺义区20座污水处理站建成1年以上未交付使用。

3.乡村公路管护薄弱。门头沟区乡村公路大修资金投入不足,年度大修里程比例远低于5%的规定。大兴区未完成乡村公路大修任务。此外,通州区个别农村道路建设偷工减料,虚报冒领财政资金232.78万元。

4.财政资金长期结存闲置。门头沟区11个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停滞,4558.54万元项目资金结存长达3年以上;第一轮险村搬迁资金9796.98万元长期在村集体账户沉淀未及时清算。

(三)轨道交通建设方面

审计了京投公司,延伸调查了5个部门单位和3个区,重点关注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轨道交通线网不断加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任务未及时有效落实。7条轨道交通线路建设完成时间滞后,36项拆改占地类、审批手续类任务未按照年度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计划时限完成。受占地拆迁、一体化建设时序不匹配等影响,已通车的25条线路有10个车站和136个出入口尾工任务推进缓慢。17块临时占地未按协议时限腾退,20块临时占地手续未及时续签,个别临时占地违规改变用途。

2.投资成本管控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投资超可研批复17.93亿元且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5个工程项目新增补充协议超原合同金额5.53亿元,13个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未批复或临近竣工前才批复,不利于投资成本管控。

3.资源占用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京投公司2014年起向所属控股子公司转让了175个车站的民用通信资产及10年收益权,协议即将到期,尚未明确下一步资源占用收益分配机制,不利于利润反哺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

审计了市医保局,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本市医保制度体系、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不断完善,落实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本市89家公立或定点医疗机构在药品集采期间,未参与报量、也未采购中选药品;350家医疗机构的1090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未完成,1172家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占比高于50%。

2.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不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津冀两地住院直接结算人次占比较低,不足50%,市医保局未就此与津冀两地医保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未按规定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监控制度,异地医疗机构伙同本市100名参保人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254.42万元。

3.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严格、使用不规范。4家事业单位未将住房补贴等纳入缴费基数或按照缴费下限核定基数,少缴基金255.77万元。2家医疗机构超医保药品目录限制范围开具药品。

(五)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

审计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海淀、通州等4个区,延伸调查了67家基层单位,重点关注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政策执行。从审计情况看,本市结合经济和就业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全市就业工作大局基本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就业创业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2家担保公司发放5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时,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与政策要求不符。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存在少发、多发、缓发等问题,涉及资金159.26万元。

2.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有漏洞。23家企业虚构劳动关系,涉嫌骗取失业保险待遇3993.35万元;4719名在外省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员,同时违规领取本市失业保险待遇7137.85万元。

3.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4个区4629.4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费等资金在公益性就业组织长期沉淀。18个街镇2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非公益性岗位工作。

(六)市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

审计了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延伸调查了44所市属公办职业学校。从审计情况看,本市推动职业教育新“京十条”目标任务落实,推进7所国家“双高”学校建设和“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产教融合不深入。9所学校的校企合作项目未签订协议或仅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6所学校的10个实训基地企业投资不实,涉及资金2240.48万元。

2.部分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11所学校的49个实训室和价值2195.90万元的实训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北京财贸、北京经职院缺乏对校舍资源的统筹管理和盘活利用,京外校区利用不充分。

此外,个别学校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涉及资金551.41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了城建集团、建工集团等8家市属国有企业,延伸调查了94家企业或所属单位,关注了国有资产监管、处置、收益等情况,涉及资产总额3.85万亿元,负债总额3.31万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相关企业统筹推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优化布局,对全市经济形成有力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金融资产管理中贷款业务管控不严。个别地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调查制度执行不到位,29.06亿元贷款形成不良或被违规使用,另有4.87亿元新发放贷款实际用于偿还该行以前年度不良贷款。

2.部分企业房屋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个别企业购置的8.97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等房屋,3年未投入使用,已支付运行费用994.58万元。2家企业5775.09平方米房屋空置,部分产权归属不清。有的企业10处房屋出租合同到期后,仍被承租方占用未及时收回。

3.会计信息不实。4家企业存在多计或少计资产负债、收入结转不及时、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等问题,造成5.32亿元资产或损益不实。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了36个市级部门单位,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以及处置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能够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促进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资产核算不实。涉及21家单位,8.21亿元资产。16家单位价值2.16亿元的房产、设备、车辆、信息系统等未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12家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或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274.67万元;3家单位已验收或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34亿元;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调整后未完成资产调拨手续,涉及金额5868.05万元。

2.超标准配置与低效闲置并存。涉及21家单位,7787.84万元资产。14家单位价值6229.68万元的房产、车辆、电器等资产闲置;11家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等1558.16万元。

3.违规出租出借资产。涉及11家单位,出租收入1078.17万元。7家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租出借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3家单位收取租金1078.17万元,其中206.40万元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4家单位无偿出借或低价出租房产。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了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3个部门和顺义、大兴等6个区,延伸调查了100个基层单位,重点关注了森林资源管护、土地资源监管、水资源保护管理等内容。从审计情况看,本市成功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不断提升生态公益林“精准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相关区加强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力度,促进集约利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森林资源管护政策统筹衔接不到位。1.11万亩工程造林地块被划入耕地保护空间范围;2个主管部门对同一地块地类认定不一致。违反规定将市属河道及部分区属河道上开口以内的林木按等级林地管理养护,市园林绿化局每年多安排5.19万亩林地养护支出。

2.土地资源监管不到位。大兴区、顺义区有49宗、225.67亩减量地块出现复堆、复建等二次占用现象。大兴区5宗225.70亩临时占用耕地和林地到期后未及时恢复;11宗77.54亩下达没收处罚的违法建设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办用地审批手续,也未拆除。3个区39个代征绿地地块被违法侵占,70宗686.84亩逾期未移交的绿地未清理。

3.水资源利用管理不到位。3个区对高耗水行业用水缺乏全覆盖管理,64家洗车服务单位未备案登记,40家未缴纳特种行业水资源税。顺义区35个村农村生活用水机井擅自改变取水用途,为商业和服务业供水并收取水费203.44万元,未缴纳水资源税;5个公园水域违规使用自备井和自来水补水6.23万立方米。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不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政府召开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压实整改责任,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北京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首次开展审计整改约谈工作,常务副市长对整改不力的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指导,首次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跟踪调研,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组织开展“起底清零”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存量问题整改。

截至2024年5月底,《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00个具体整改事项中,306个需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67个分阶段或持续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余27个事项正在按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已整改问题金额79.66亿元,其中上交财政资金17.03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2.52亿元、调账处理金额30.11亿元;推动修订完善市级制度27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404项,追责问责193人次。

(二)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财政性结余资金未上交等违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针对管理不规范或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涉嫌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依法依规查处。目前,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上交财政资金1.38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54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3.68亿元。按照《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七、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零基预算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全成本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推进仍有不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够有力,成本控制机制运行还有堵点、断点,非财政性资金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部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使用效益不高。二是政策制定不够精准、细化,动态调整机制尚不完善,政策之间统筹衔接不到位,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高效,执行过程缺少有效监管,导致部分政策偏离预期目标、影响实施效果。三是风险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举措不扎实,重大项目运行机制缺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在债务、金融、国有企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形成了一些风险隐患。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注重提高政策供给质量,提升资金保障水平。聚焦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推动财政政策和各类宏观政策统筹兼顾,进一步做好政策的优化、调整和退出,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强化政策间的衔接协同。合理安排债券项目,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对区转移支付分配依据。加大对科技创新、高精尖产业发展、促进消费、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精准支持。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守牢财经纪律红线。以零基预算理念为引导,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深化全成本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发挥绩效评价作用,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从源头压缩无效、低效支出。增强预算统筹能力,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成本,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坚决把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问责。

(三)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打造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拉动作用,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把牢成本控制的关键点。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精准有效,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城市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改善提升,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四)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全流程监管,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健全细化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管控。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治理,统筹衔接各类保护政策,增强监管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五)夯实审计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纠正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政策解读: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独特作用

一图读懂|北京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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