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审计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审计”网站(https://sjj.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10-63358027、63356789。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本局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截至200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08%;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38%;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08%;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9%;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7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在“首都之窗-北京审计”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放置了一台电子触摸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3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本局2009年度收到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6.67%。
“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33.3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启动。该办法施行前,本局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有7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本局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本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