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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2023年11月22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马兰霞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了《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本市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提出了持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后续安排和措施。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总的来看,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3年9月底,400个具体整改事项中,342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事项36个完成整改。其余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资金、统筹盘活、调账等方式积极推进审计整改,整改问题金额79.66亿元,已制定完善或正在研究修订市级制度27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404项,追责问责193人次。

二、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特点

一是全市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或信息作出批示,要求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市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狠抓问题整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并印发《北京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市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召开党组会、政府常务会、全市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等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专题研究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把审计整改“回头看”跟踪调研作为推动人大对审计整改全过程监督的重要举措,先后6次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合力不断增强。

二是各方主体有效压实整改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192次,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392次,成立整改工作小组235个。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394项。对立行立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有关主管部门推动加强问题源头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国资委5个重点(牵头)整改部门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做好跟踪监督相关工作。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向16个区和5个重点(牵头)整改部门印发、送达整改通知和函,在全市范围开展审计整改“起底清零”专项行动,向70家部门单位和14个区送达提醒督促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三是各类监督高效贯通形成合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充分运用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成员单位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推进落实整改要求。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审计局建立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标准和操作流程。市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事项纳入巡视监督范围,与市审计局探索建立“巡审结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巡审结合”试点项目。市委组织部对中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专项调研,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组,赴4个区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市财政局将审计查出的财政财务共性问题纳入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范围。市国资委与市审计局深化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常态化合力研究、监督市管企业整改工作。

三、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一是持续推动规范预算管理。相关部门对长期租赁车辆强化预算监管,市财政局对长期租赁车辆的测算依据、账务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将土地综合管理类项目资金1829.47万元列入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完善测算依据,加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管理流程,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严格招投标工作程序,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编报要求,加强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监测,严格落实支出进度低于50%的项目下年调整预算的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二是持续推动过“紧日子”政策落实。相关企业上缴政府股权投资项目退出资金等收入3.10亿元;相关区加快项目建设,支出债券结存资金1.12亿元;44个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结存资金15.13亿元。各相关预算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论证管理,制定完善《预算申报负面清单》;通过安排支出、原渠道退回及上缴财政等方式盘活财政性资金6.36亿元;7家单位从严控制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制定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办法11项。

三是持续推动健全完善政策。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规范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明确节能降碳领域资金管理规定。市国资委制定操作指引,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资项目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明确在途“一会三函”项目分类处理措施。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出台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细化特色产业园标准,优化项目资金评审指标。修订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相关区落实城市更新政策要求,制定《低效商务楼宇评价指标体系》等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指导意见,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置总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整部分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政策资金列支渠道。

四是持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9家医院完成发热门诊建设,4个区建成急救车洗消站,7家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已投入使用;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医疗服务或实现医保实时结算。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13家企业骗取的失业补助等各类资金,以及55家企业和机构超补助标准、资格范围申领的各类补贴666.73万元已追回。3个区结存的1301.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已上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户,4297.85万元区级就业补助资金已上缴区级财政。此外,10项美丽乡村供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

五是持续推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市属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防范国有权益损失风险,相关企业停止开展高风险贸易,通过收回保证金、仲裁解决欠款纠纷,涉及资金4.81亿元。7家企业调整资产账目25.40亿元,将317处房屋计入固定资产。实现存量地产项目销售收入11.77亿元,盘活出租10.23万平方米空置房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7家单位已腾退无偿使用房产,7家单位9.51亿元房产、设备已入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方面,相关区动态更新取水证台账,完成345个用水指标超许可单位用水指标核算工作;采取清理拆除等方式完成17宗地块的整改工作,完成4个地块的造林种植,推动2个项目代征绿地移交。 

四、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安排及措施

目前,还有58个未到整改期限的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需要持续推进。对此,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分类施策。涉及工程项目推进、土地盘活利用或债券资金调整使用等问题,整改需要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动;涉及研究制定制度或机制等问题,整改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涉及违法建设处置,涉及利益群体多等问题,整改需要稳妥有序推进。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我市《实施方案》,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全面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对于正在推进的审计整改事项,持续做好跟踪检查;对于审计整改不力的,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于体制机制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政策文件: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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