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外贷援款协议,北京市审计局遵照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于2021年对北京市执行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援助项目2020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相关单位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公证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贷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援助项目(简称疫情防控项目)于2020年6月15日签订,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项目内容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应急物资、设备购置,以及提升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应对疫情防控的能力建设。项目单位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和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项目由市急救中心和市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市医管中心项目由22家市属医院负责具体实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141060.18万元。
二、审计结果与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除个别事项外,项目执行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贷赠款协议,真实、公允地记录和反映了项目经济活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项目在执行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北京老年医院6项设备采购项目未按招标文件条款要求收取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存在质保履约风险。截至2021年7月,项目执行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已要求6家中标企业通过提交履约保函或缴纳保证金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市疾控中心检测试剂盒采购不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滞后,财务记账原始凭证不规范。2021年6月,市疾控中心针对上述问题,全面梳理核对了2020年利用亚投行资金采购药品的合同、入库单及结算单据,补齐了相关资料和手续;针对疫情期间紧急采购需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与物资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紧急物资采购的审批流程及权限,规范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做到采购流程的全程可控,保证采购工作质量,有效控制采购风险。
三是部分设备采购核算和固定资产账簿登记不规范。此类问题相关单位在审计期间及时进行了整改,调整了相关科目。
政策文件:2021年第5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援助项目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