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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提交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清单

1.答辩代表作和答辩代表作说明

2.业绩材料

3.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

4.职称申报表

5.个人工作简历

6.委托评审函原件(仅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提供)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答辩代表作及说明要求

1.专业论文。一式四份,不少于5000字,须为取得中级职称后形成,且仅限审计专业技术文章,格式满足一般学术性论文要求,目录、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要素齐全,引用标识规范。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

参评考生需对论文提前进行查重,一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应低于10%,严禁剽窃、抄袭。

2.除专业论文外的其它答辩代表作。申报人需提交答辩代表作及答辩代表作说明,一式四份。答辩代表作说明字数5000字左右,参考专业论文的格式和装订要求。答辩代表作及说明须在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答辩代表作为审计报告、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制度等业务资料和工作成果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明确申报人在该项工作中的角色和承担工作,并同意申报人以该项业务资料或工作成果作为答辩代表作进行申报。同时,附上审计通知书等原始佐证材料。

(二)业绩材料要求

一式四份,对本人的工作业绩和业务成果有重点地进行归集、整理、归纳,形成业绩材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表“专业技术概述”部分)。业绩材料须在封面、目录、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完成脱密处理。

(三)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

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须为已正式发行的实物期刊,并与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期刊一致。

(四)职称申报表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申报信息-D4栏目下载申报人职称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五)个人工作简历

申报人简要工作简历,需包含申报人每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职务、简要工作责任等内容。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

(六)委托评审函原件

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三、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参评考生于9月18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审计局。除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外,报送材料不予退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2号院

联系人:牛 莉  010-55527959  孙儒钢  010-55527557

北京市审计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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