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5]93号)要求,为做好本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清单
1.答辩代表作和答辩代表作说明
2.业绩材料
3.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
4.职称申报表
5.个人工作简历
6.委托评审函原件(仅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提供)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答辩代表作及说明要求
1.专业论文。一式四份,不少于5000字,须为取得中级职称后形成,且仅限审计专业技术文章,格式满足一般学术性论文要求,目录、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要素齐全,引用标识规范。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参评考生需对论文提前进行查重,严禁剽窃、抄袭。
2.除专业论文外的其他答辩代表作。申报人需提交答辩代表作及答辩代作说明,一式四份。答辩代表作说明字数5000字左右,参考专业论文的格式和装订要求。答辩代表作及说明须在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业绩材料要求
一式四份,对本人的工作业绩和业务成果有重点地进行归集、整理、归纳,形成业绩材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表“专业技术概述”部分)。业绩材料须在封面、目录、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完成脱密处理。
(三)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
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须为已正式发行的实物期刊,并与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期刊一致。
(四)职称申报表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申报信息-D4栏目下载申报人职称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五)个人工作简历
申报人简要工作简历,需包含申报人每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职务、简要工作责任等内容。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
(六)委托评审函原件
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三、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参评考生于10月17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审计局。除刊登发表论文的期刊外,报送材料不予退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2号院
联系人:王 悦 55527958
孙儒钢 55527557
北京市审计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