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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北京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北京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首善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为推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以促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使北京审计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重大政策、决策、战略、规划贯彻落实,以及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履职尽责、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形成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强化市审计局对区审计局领导,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架构,实现各层级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推动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研究完善审计具体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

  ——建立健全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以政策、决策、战略、规划落实跟踪审计为导向,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以数据审计为保障,以专项审计为支撑,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在一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

  ——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机制,优化审计队伍结构,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大力推行审计新模式。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督计划协调、监督成果共享、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打造“研究型”审计,把深入分析研究嵌入审计全过程,把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健全完善作为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构建全市“一盘棋”格局,统筹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审理、结果运用。健全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

  二、基本原则和审计重点

  (一)基本原则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

  ——坚持依法审计。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党和政府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基本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坚持客观求实。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

  ——坚持鼓励创新。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

  ——坚持推动改革。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二)审计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推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围绕国家及本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的贯彻落实,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推动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密切跟踪《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本市实施意见,以及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重大规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反映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重大战略、规划有效落实。

  ——推动重大改革措施深化。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关注发展中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促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高效使用。注重发现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关注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资金合理分配、资产和资源安全高效使用。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政府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推动社会领域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促进提升首都生态文明水平。

  ——推动依法行政。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部署,注意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关注相关法规规章、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积极提出完善建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履职尽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深查透查实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推动严肃追究问责。

  三、审计任务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促进中央重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产生实效为目标,贯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结合不同时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审计重点,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完成,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

  ——对各区、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重大政策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

  ——关注制度机制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需要的问题,促进及时建立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决策落实的法律法规,推动及时清理完善,促进制度创新。

  ——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促进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新的制度机制;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保障改革协调推进,促进深化改革。

  ——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整改问责。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促进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为目标,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不同时期的目标,联合天津、河北审计机关,对重大战略推进落实情况、重要资金保障情况进行审计,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

  ——对交通一体化进程情况进行审计。关注轨道交通、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北京新机场等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反映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项目有序推进、资金安全使用。

  ——对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情况进行审计。关注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区域生态廊道、区域生态环境合作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等情况,反映三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情况,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对产业布局对接协作情况进行审计。关注三地产业发展规划衔接、产业指导目录制定、产业转移对接情况,以及区域产业合作格局建设情况,反映规划落实情况,提出完善建议,促进区域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

  ——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关注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生态廊道和大尺度生态空间建设情况,反映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管控情况,揭示无序建设和盲目开发等问题,促进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两线合一”。

  ——创新京津冀审计机关协同机制。加强三地审计机关规划、计划等工作的协同协作,以及信息、数据、人才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形成高效健全的协同工作机制。

  (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审计

  以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为目标,对城市总体规划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大城市病”治理情况、重要资金保障情况进行审计,发挥审计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对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关注老城整体保护、区域文化遗产连片、成线保护利用,文物保护,以及文化交流传播、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反映保护机制健全完善、保护利用政策创新、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和问题,促进文化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对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关注创新型城市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关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立项、资金分配、使用和成果转化等情况,反映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科技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推进科技资金和科研项目管理创新,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对公共交通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关注公共交通设施体系、道路设施建设、城市路网结构、停车设施配建、智能交通建设情况,反映交通管理服务体系、法规政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体系。

  ——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关注供水设施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地下水涵养保护、清洁能源建设、高速信息网络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反映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设施运营效果和安全情况,促进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打造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对低碳循环发展情况进行审计。关注绿色低碳政策规划落实、节能低碳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应用、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反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评价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围绕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技术应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信息安全为重点,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审计力度,促进北京信息化建设战略顺利实施。

  (四)财政审计

  以促进预算制度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为目标,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防范财政风险,维护财政安全,进一步增强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协同性、建设性和时效性。

  ——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每年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监督检查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关注财税体制运行、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推进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等情况。完善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组织实施方式。

  ——对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编制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5年轮审计划,重点部门和单位每年审计,其他部门5年内至少审计1次。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关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等情况,加强对部门资金、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关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典型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促进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依法征收、税制改革、非税收入改革和征管体制改革推进,以及结构调整、科技文化创新、大众创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推动清费立税,完善地方税体系,促进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

  ——对公共投资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对北京冬奥会场馆、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对其他政府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审计,突出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维护政府投资资金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五)企业及金融审计

  以促进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做强做优、防风险促改革为目标,依法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金融机构开展审计监督,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对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促进完善各类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结合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等推进情况,区分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规模、管理状况以及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编制轮审计划。审计中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发展潜力和风险隐患情况、企业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审计。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及运转情况,加大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审计力度,促进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有效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审计。对投资、运营、管理和使用境外国有资产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以及负责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机构进行审计,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战略部署情况、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等业务的决策流程和绩效情况、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促进境外国有资产依法运营、安全可控、优质高效,推动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

  ——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进行审计。5年内至少审计1次,重点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经营管理、业务创新、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核心竞争力。

  (六)资源环境审计

  以促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检查资源环境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评价资源环境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检查环境治理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资源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维护资源环境安全,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对重要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土地、水、森林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检查政府部门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及资源高效利用机制建立情况,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对山、水、林、田、湖一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情况进行审计,增强首都生态服务功能。对重要资源类型5年内轮审1次。

  ——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垃圾污染治理情况,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落实、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促进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落实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改革任务。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形成规范。2016年至2017年,全面深化试点工作,2018年建立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2020年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指南》。

  (七)民生审计

  以促进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利益为目标,加大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涉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揭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围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计力度,反映基本住房制度和保障房供应体系建设情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对教育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以增强教育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切入点,关注重点学校、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反映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实施以及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构建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现代教育体系。

  ——对医疗卫生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关注医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反映医疗资源配置、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建设等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完善基本医疗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对涉农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和建设,关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惠农、强农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反映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情况,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对其他民生资金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进行审计。关注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反映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以及项目推进情况,促进健全完善救助、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市和区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轮审计划,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

  ——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立足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分类别研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结果运用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以落实审计改革任务为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机制,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审计能力,着力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抓好审计队伍建设、法治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强化审计研究,加强审计宣传,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

  注重市、区审计机关间的探索互动,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审计资源配置、业务管理和结果运用机制,促进全市审计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强化市级审计机关对区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健全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报告,以及考核等制度机制;探索北京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保障机制、工作制度和运转方式。到2020年,形成一套体现北京特点的较为成熟、规范、有效的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模式。

  ——加强审计计划统筹。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研究探索审计范围、时间、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建立滚动计划库,编制审计项目轮审计划;加强对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管理,探索对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行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双审批”制度,突出审计重点,有效整合全市审计资源,避免重复审计;创新预算执行审计和重大专项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方式,探索实行“分级同步、上下联动”的审计方式,加强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提高审计成效。

  ——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以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为目标,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审计机关之间、不同类型审计项目之间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大型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购买审计服务,探索聘请有关专家提供支持,弥补审计力量不足。

  ——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为目标,强化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审计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审计组和一线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制定目标明确、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优化复核审理流程,把审理嵌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或不到位问题,分环节、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加强质量检查,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适时开展对审计项目质量评估;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审计成果利用。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依托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双平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审计问题处理和审计建议清单制、台账制,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依法依规全面公告审计结果,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推动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责制度,促进提高整改效果。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为目标,强化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套健全高效的审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和使用机制,审计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较大提升,高端骨干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总量和结构与审计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适应。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第一位的工作抓实抓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层层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规范组织制度,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在重大联合审计项目中,成立临时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丰富和改进廉政教育形式,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规定;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廉政跟踪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审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锻造优良的政治品质,打造过硬的纪律作风,使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舒心和谐环境,增强审计机关凝聚力。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加强市、区审计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审计干部到外单位挂职锻炼;以“一把手”建设为重点,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完善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完善对审计干部的日常考核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探索有利于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制度机制。探索分类招录制度,以及符合审计职业特点、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审计人员培训培养机制,重点提高宏观思维、把握工作重点、发现重大问题、客观求实、综合提炼、技术运用、拒腐防变、终身学习等八个方面的能力;制定审计职业教育规划,建立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和分类分级、分岗位培训制度;办好对处级干部、审计专业人才、新入职人员的培训班,加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建设,加大审计案例教学的推广应用力度,持续提升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

  (三)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不断完善审计制度体系,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形成较为完备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相关工作进展,适时启动《北京市审计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北京市审计条例》相关规章制度建设。

  ——健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适时或定期开展对机关内部制度运行情况的评估,促进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

  ——推进审计规范化建设。细化审计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格依法规范审计行为,使各项工作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建立健全审计指南体系,明确各项审计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和成效;完善审计业务会和审理制度,建立统一移送处理制度;修改和完善审计购买服务制度,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性。

  ——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等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完善对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健全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坚持阳光法则,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全市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四)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

  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统筹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快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加大数据归集、分析、运用力度,积极推进联网审计,探索推进大数据环境下审计监督的途径。强化数据采集、使用,推动依法定期报送电子数据,研究数据管理的具体办法,解决数据采集难、数据管理难、有效运用数据难的“三难”问题,切实提高数字化审计水平。

  ——加大数据集中和整合力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与管理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涉及经济社会各类主要信息数据的全归集,基本建成集数据集中管理和审计资源共享为一体的审计数据中心。大力推进各类数据的整合和标准化,逐步实现市区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升数据利用价值。

  ——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进一步总结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积极应用“云计算”、数据挖掘、模拟仿真、智能分析等新兴技术,提高审计效率;大力推进联网审计,加强对财政、社会保障、金融等领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探索经常性数据分析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到2020年,实现对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集中数据分析作业全覆盖。

  ——完成“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数字化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模拟仿真实验室和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加快推进审计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全过程的数字化。

  (五)强化审计研究

  坚持总结规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力争推出一批有用、管用、好用的审计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指导审计实践。

  ——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充分利用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优势,依托审计项目开展研究型审计。注重将宏观性、全局性、建设性的审计理念融入到具体审计工作中,在计划制定阶段深入研究分析,确保计划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审计实施的全过程加强研究分析,突出重点,防范风险;对审计成果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揭示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环节和方面,深入分析影响改革推进的根本性和深层次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形成合力。2016年至2017年为全市审计机关研究型审计探索年;2018年至2019年为研究型审计推进年;2020年为研究型审计普及年,初步建立研究型审计业务操作规范体系,不断将研究型审计工作引向深入。

  ——加强和改进审计理论研究。加强对北京审计所处形势和环境,以及审计监督对象和事项的研究,为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对审计自身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审计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加强对审计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提炼,把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或制度规范,为审计实践提供有效指引;加强审计决策咨询智库建设,建立健全与不同层级科研机构、政策研究机构的协作机制;加强审计学会建设,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咨询建议、决策参考。建立健全科研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理论研究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和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制度,改进研究组织方式,倡导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吸引审计干部积极参与审计科研活动。

  (六)加强审计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工作的系统性、主动性,为审计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审计宣传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构建全市审计机关宣传工作联动格局。构建有重点、多角度、全方位的审计宣传工作机制,立足讲好北京审计故事,抓精品、抓特色,及时解读重大审计政策、重要审计信息,弘扬审计先进事迹,让社会各界了解审计、关心审计;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做到重大问题敢发声,关键时刻不失语,增强审计的公信力、影响力;注重运用好传统媒体,把握新媒体运行规律,加强官方网站和内网站建设,设立完善审计自媒体工作站和审计政务微信,不断开拓审计宣传渠道;加强审计宣传队伍建设,注意关心和调动审计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审计宣传专业水准。

  五、实施与检查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形势需要和规划实施情况,可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要时,市局可制定并实施与本规划相配套的专项规划。各区审计局、市局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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