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公告)
总第3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4月20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天坛管理处)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天坛管理处是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度天坛管理处预算支出实际完成35832.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天坛管理处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预算编制、决算编报工作,预算编制与结余资金管理等基本符合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要求,决算报表编制总体上符合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至2017年,天坛管理处国有资产收益46.46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且由其投资兴办企业收取存放。
2.2015年至2016年,天坛管理处收取的场地服务费、房租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552.47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市财政。
(三)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至2017年,天坛公园管理处购置的部分办公家具等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资金6.8万元。
2.天坛管理处与投资兴办企业“事企不分”,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经营风险。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天坛管理处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天坛管理处正在积极整改。已将相关办公设备补计固定资产。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