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审计局组织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专题学习新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依托丰富的实践案例,围绕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意义、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局领导,局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就进一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出台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审计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公平竞争与招商引资的关系,充分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背景及重要意义。二是要模范遵守《条例》相关规定。作为行政机关,在起草文件、规章、制度时要严格遵守《条例》要求,不能有排他性、歧视性和限制性条款,杜绝出现“玻璃门”“旋转门”“隐形门”等情形。同时,作为市场主体和采购人在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公开招投标工作中所起草的文件不能出现《条例》“不得含有”的内容,保证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三是公平竞争相关要求的落实也要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也属于经济行为,在执行审计任务时,要关注公平竞争问题,客观评价政策措施执行效果。四是审计机关要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执法权,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工作中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作者:法规处(审理处)李仲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