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强化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近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在推动完成上一轮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五年规划的基础上,印发《北京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重点审计”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构建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着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整改情况在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干部监督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年规划》提出三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高质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实行审计对象“123+S”分类管理,对1类和S类审计对象采取“任期必审、任中为主”,对2类审计对象采取“任期抽审、交接补充”,对3类审计对象采取“交接为主、按需抽审”的审计监督方式,做到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二是科学构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紧扣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等五类审计对象履职特点,分类确定审计内容,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和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三是统筹各类审计资源与审计方式。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统筹,继续深化“双同模式”,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联动,深化离任交接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为确保目标实现,《五年规划》从加强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强化审计质量管理、强化审计数字赋能和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的工作保障措施。( 孙婧)
经济责任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