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告的本市印度洋海啸受灾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民政系统和市红十字会系统绝大部分接收捐赠的经办机构,均能将海啸捐款逐笔登记造册,做到专户存储、专账管理,接收捐赠程序合规。但个别区级捐赠经办机构存在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手续不够完备等问题。
2005年4月4日至26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市民政系统和市红十字会系统接收印度洋海啸受灾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市民政、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市、区两级相关机构11个。审计查明,自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3月31日,市民政系统和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人民币5704.69万元。其中,市民政系统3151.60万元,市红十字会系统2553.09万元。另外,市红十字会系统还接收捐赠物资价值203.57万元,接收主要外币捐赠11028美元、港币捐赠3010港元。截至2005年3月31日,市民政系统接收的捐赠资金,经北京市慈善协会,已全部上缴中华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在扣除可以提取的救助活动管理费127.65万元后,将接收的捐赠资金2425.44万元于2005年5月13日前已分次全部上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此外,市红十字会系统接收的外币捐赠和港币捐赠,除100日元硬币因总会未收而留存外,已全部上缴总会。市红十字会系统接收的捐赠物资,现保管在其所属的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仓库。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完善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