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审计局、统计局联合制定《北京市朝阳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共促监督职能充分发挥。
一是加强线索移送。明确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中发现违法线索、事项移送处理流程,包括移送材料、办理权限、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应移尽移。交流共享专项调研、案件查办、监督过程中形成的问题线索、阶段性工作成效等信息数据,做到信息互通,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二是强化专题会商。召开专题会商会议,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主要研究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情况,协调解决需要配合协作的事项和问题,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密切衔接、有效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同频共振,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三是优化协调联动。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统计巡查计划安排,双方明确负责科室对口联系,协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双方可函请对方提供相关材料及情况,就监督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协调互通,形成监督合力。(张然)
供稿单位:朝阳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