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平谷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分别针对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5个部门制定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标准和依据,推动部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评价指标体系由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有关监督考评结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正面事项激励评价和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6个方面组成,共设置了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相关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等13项具体指标。通过细化各项评价指标,以量化方式呈现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任务、评价履职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平谷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供稿单位:平谷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