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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福建仓库亏空案

  乾隆六十年(1795年)春季,掌管福建省军事防务的福州将军魁伦,向乾隆帝报告:福建省许多地方遭受了水灾,虽经赈济,但灾荒仍很严重。而且由于赈灾不力,致使百姓流离失所。省内各州县仓库钱粮亏空严重,该省上报的州县仓库钱粮数目多有失实。

  乾隆帝根据掌握的福建省赈灾及仓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传旨革去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福建布政使伊辙布等人的职务,接受审查。同时任命福州将军魁伦兼署福建巡抚,调田凤仪任福建布政使,这两位官员于乾隆六十年五月二日到任,随即奉旨清查福建省各属仓库的亏空情况。而后,五月二十日又调两广总督长麟任闽浙总督、广西官员姚棻任福建巡抚。清代的总督、巡抚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对所辖区内负有审计监督职责。经过魁伦、长麟、姚棻对福建省仓库钱粮进行的全面审计清查,查出了许多严重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一、银匠周经侵亏库银八万两

  福建省布政使司库有一位库使叫周经,当差时与总督伍拉纳、步政使伊辙布混得很熟,差役期满后,周经便在省城开设了一家银店。自从周经的银店开张之后,福建省布政使司库凡有熔铸银子的事情(即把不合规格的银子熔化后铸成统一规格的银锭),全都交给周经银店加工。由于当时布政使司库管理上存在漏洞,以及有关人员责任心差,对运出库外熔铸加工的杂色银子没设专账,也没有专项管理制度,周经借机得以侵挪库银八万多两。

  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起,省上查出案内各官应缴及捐项(士民捐资而得官)下的银两,多是破碎的外国银币及杂色银子,布政使司库找人熔铸加工,当时省城各银店都有熔铸各州县解库银两的任务。此时周经的银店刚开张,与各州县并无熔铸加工交易,所以布政使司库将此项银两熔铸加工专交周经银店承办。周经何日从布政使司库领杂色银多少?熔铸加工后交回银子多少?还有多少银子没交回来?这些情况布政使司伊辙布并不向总督报告,所以总督衙门对此无案可查。按照清代的有关制度,总督、巡抚每年都要对布政使司库进行一次就地审计,以核查库存的真实性。总督、巡抚审计布政使司库时,只核查已经入库归款的银两,周经领出尚未熔铸的银两,不在审计的账册之内,所以周经长期挪用巨额银两的违法行为一真没被查处。

周经前后共领布政使司库应熔铸银子五十余万两,或一月领一次,或一月领数次,每次数千两至数万两。周经领银后陆续挪用,将后次所领银熔铸加工好送回抵补前次所领,挪后掩前,所以一直没露出侵亏形迹。另一方面,布政使司库收支管理不严,而政使伊辙布昏庸渎职,没按规定对库中收支账目逐日审查,也是造成周经侵挪巨额库银的一个重要原因。乾隆六十年五月,布政使伊辙布被革职审查,需要结清布政使司库的账目,向新任布政使田凤仪交接。这时伊辙布才发现周经熔铸加工银子收支账中亏短八万五千二百两,立刻叫周经归还,周经交还四万五千二百两银子,其余四两欠银以房地契、玉器、朝珠等物抵押。因为是正项库银,如果以物抵银,伊辙布估计新任布政使不会通融,必致败露,为解燃眉之急,伊辙布将尚未入账的赈灾余银四万两代垫了周经的欠银。身为布政使的伊辙布,明知周经侵挪库银违法,不但不举发,反而用赈灾余银代垫亏短,最终在伊辙布的离任审计中被查出。

二、仓库钱粮亏空 贪官污吏中饱

  经过对福建省所属仓库的审计,发现仓粮、库银严重亏空。福建省有十几个州县仓库存在亏空问题,共亏短库银二百五十万两,仓粮的亏短更是严重,各州县任意侵挪仓粮,实存数目不及上报数目的十分之二。钱粮严重亏空的背后,有一批贪官污吏们在捣鬼,他们上下窜通,贪得无厌。

  布政使伊辙布,掌管福建全省钱粮,自乾隆五十六年上任即知各州县钱粮亏短,不能勒令属下按规定期限陪补,听任各属仓库亏短。各州县向布政使司库交纳税收银两时,有许多不能按朝廷规定的期限足额上交,也就是没有完成税收征收任务,伊辙布以这些州县地处沿海,若因税收没完成而使州县官受到撤职处分,恐离任州县官太多,不利于安定为由,历年来代为州县虚报税收银十三万两。此外,伊辙布在发放漳州赈灾款时,动用的是银子,而实际发放的是铜钱。按当时市价一千四百余文钱兑换一两银子,而伊辙布以一千文钱折合一两银子发放赈灾款,这样漳州赈灾事务完结后溢余银子四万两,伊辙布将四万两赈灾溢余银挂于账外,以备弥补亏空之用,最终用此款代垫了银匠周经的欠银,实属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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