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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追缴难度依然较大

  随着个人收入不断增加及税收征管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收入显著增长,2003、2004年分别占朝阳区地税税收总收入的27.74%、29.61%,居第二位。但税收审计中了解到,税务部门对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执行追缴的工作难度仍然较大:一是税务机关力量有限,且个人所得税涉及人员杂、散、多,有的单位金额上百万元,税务机关无力对每个人一一追缴;二是一些个人收入属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本身不是企业人员,有的还属外地,流动性大,税务部门追缴成本较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关于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加大查处力度,提高《税法》的严肃性;二是研究提高代扣代缴手续费的可行性,提高扣缴义务人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指导,提高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责任意识,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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