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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奋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审计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完成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部门预决算、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行政处罚、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政府信息的公开以及相应解读。

  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严格按制度规定答复,确保答复形式和内容规范、援引法条和救济渠道准确。2021年共收到申请1582件,2020年结转1件,全部按法定时间及程序进行了答复。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认真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自查工作。不断优化咨询信箱回复机制,提升信箱回复时效性。定期对局官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确保网站平稳运行。

  规范流程管理,落实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管理,从制作信息到公开信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内容、方式等进行全流程审查。及时对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进行排查扫描,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夯实制度基础,重新修订内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相关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推动局属部门(单位)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内容教育培训,开展日常一对一答疑辅导,进一步提升审计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9

1940.78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82

0

0

0

0

0

15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77

0

0

0

0

0

15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细心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83

0

0

0

0

0

15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94

0

0

0

49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经验不够丰富,面对大批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能力不足;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精准服务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主管部门日常沟通,主动寻求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二是对照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涉及我市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全面。三是积极参加培训、座谈等活动,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做法。四是通过“一图读懂”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五是邀请市民代表走进机关,听取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政府信息,可登陆北京市审计局官方网站:https://sjj.beijing.gov.cn/浏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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