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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北京市审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于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邮编100054;电话:010-63358020)。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北京市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贯彻精神,强抓落实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推进区审计部门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公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和整改情况。

  (二)加强领导,理顺关系

  按相关部门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局长,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强化基础,畅通渠道

  加强全市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开通了北京市审计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站、专栏、微博、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68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12月7日,我局公开了《关于北京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0月18日北京市审计局官方微博正式开通,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5条;10月25日,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申请29件,同比增长71%。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10%;网络申请19件,占总数的66%;信函申请7件,占总数的24%。全部按法定时间及程序进行了回复。

  已答复的29件申请中,已主动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31%;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17%;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4%;因申请信息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17%;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21%。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被依法纠错1件。

  提起行政诉讼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件,被依法纠错1件,还在审理中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我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审计署、市政府办公厅、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等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探索公开创新做法,但如何更好契合审计机关的工作特色,提升服务水平,驱动深化政务公开,仍需我们进一步探索实践。

  一是创新性不足。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网站、专栏、微博、微信仍需进一步融合。

  二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围绕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重点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审计领域公开创新做法。通过梳理、整合各种资源,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体现审计特色。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从标准规范向精准服务提升。通过数据分析公众需求,提升信息公开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信息原创性质量,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提升公开实效。


北京市审计局

2018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9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0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68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70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7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5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9

           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9

           4.信函申请数

7

 (二)申请办结数

29

           1.按时办结数

20

           2.延期办结数

9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7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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