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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2016年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审计”网站(https://sjj.beijin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街甲2号;邮编:100054;电话:010-63358625\8014。)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精心推进实施,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处室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以曾晓冬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了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全面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局综合处、研究室、法制处、宣教中心及相关业务处室专题研究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定位、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加强基础工作,推动工作开展。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形成了与实际工作相配套的制度办法;积极开展全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审计信息。

  三是开展督促检查,保障任务完成。根据全年任务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分级落实、责任到处到人,同时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局目标责任制和重点督查事项,按月、按季督促检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注重统筹资源和内容,全面做好网站、专栏、微博等平台和渠道的信息发布工作。

  一是审计结果公开情况。10月8日,向社会公告7个专项资金、60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以及本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公开涉及部门的数量和项目与往年相比取得新突破,公开部门数量比去年增长了65%,2016年首次公开7个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在审计结果公开方面走在了全国地方审计机关前列。

  二是审计整改公开情况。11月18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意见围绕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审计整改工作得到深化。12月9日,我局首次公开北京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三是部门预决算等自身建设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别于3月、8月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我局对部门职责、法律法规、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2016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我局不断规范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各环节管理,完成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全部按时间、按程序进行了回复。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办法。2016年,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义务、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规范和推动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事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16年受理复议申请26件,行政应诉12件,除了正在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胜诉。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审计署、市政府办公厅、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等单位的支持与帮助下,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正在逐步走入规范化的轨道,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网站、微博、专栏等渠道和平台建设与实际业务工作的融合还有空间、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做好2017年工作将强化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沟通协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工作面宽、政策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注重与市政府办公厅、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门的协调,寻求更多的政策指导和帮助。同时加强与市属部门、单位和区审计局的沟通联系,全面统筹规划各项工作,做到既突出全市工作的统一性,又体现审计特色。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统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规划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上,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通过不断梳理各项资源、整合上级和市属单位信息,不断满足公众对审计信息的需求,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得到公众的认可与肯定。

  三是提升信息质量。信息质量是做好网站、微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策解读等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向社会提供服务,展现首都审计机关工作状态和水平,同时将公众对我局工作的建议反馈回来,促进我局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规范相关审计业务流程,提升我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北京市审计局

2017年3月


附表: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6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73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7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2

(二)申请办结数

          17

1.按时办结数

1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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