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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任务 细化责任 全面落实《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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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

 北京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兰霞

  党的十九大着眼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任务之一,明确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述了审计工作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指明了新时代审计事业的前进方向,为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内部审计是各部门各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也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内部审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审计领域不断拓展,审计质量和成效得到显著提升,在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内部审计在制度推动和实践探索的互动中,也出现了一些实践难题,亟待通过立法形式解决。《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以顶层制度设计巩固北京市内部审计发展成果,激发内部审计工作活力, 优化内部审计工作环境,促进内部审计作用发挥,对推进内部审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站位,准确把握《规定》的内涵实质

  《规定》根植于党和国家全面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根植于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的丰富实践,既取势、又取实,是北京市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提质增效,从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我市出台的首部内部审计政府规章,充分体现内部审计制度创新。

  建立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感”。《规定》就内部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以及被审计对象等各方面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内部审计法律关系,进一步保障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发挥。

  突出实践需求,解决“真问题”。《规定》针对当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单位重视不够、业务程序不规范、审计质量不高、结果运用不充分等薄弱环节,从法制层面予以规范,深入研究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强化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

  细化相关规定要求,提出“实措施”。《规定》从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规范内部审计行为、优化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具体措施等方面细化和完善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定位。

  二、统筹推进,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

  要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审计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风险意识,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全面性、连续性、专业性等特点,对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并提出建议,及时揭示问题,强化督促整改,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贯彻落实、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内部治理和风险防控。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要将内部审计融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大局,强化对所属单位“末梢神经”的审计,打通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助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要以《规定》为遵循,规范和创新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厘清工作边界,切实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编制好审计计划、选好审计项目,突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研究分析审计建议,完善内部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更好的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保障机制,按照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赋予内部审计检查、报告等权限;结合单位职能特点、业务规模、管理架构等因素,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实现内部审计全面覆盖。

  三、明确任务,全面落实《规定》要求

  《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依据,以加强单位内部经济监督为主线,依法确立内部审计定位,建立内部审计责任体系,充分赋予内部审计职权,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促进职能作用发挥,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全市审计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理解和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合力推进《规定》落地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工作领导,支持各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新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内部审计机构要明确职能、突出重点,找准国家宏观政策与本单位战略决策的结合点,聚焦《规定》赋予的11项工作职责、8项履职措施,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具体审计程序、业务标准、作业规范等质量管理办法,全方位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水平;加强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严把过程控制和审计报告质量关,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改进方式方法,突出审计创新,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控制为主线、治理为目标、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树立科技强审理念,积极推广大数据背景下的审计方法创新,提高内审人员在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核查评价和分析判断能力,加快推进内部审计转型升级;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着眼于预防、立足于规范、致力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促进深层次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价值。

  市区审计机关要在强化指导监督上全面发力。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既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区审计机关要对标《规定》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内部审计事业健康长远发展。一方面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推动单位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协作配合机制、整改长效机制。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科学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培训交流力度,促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监督内部审计履职,聚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开展业务监督。积极构建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两张网”,健全完善以政府审计为主导、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联动的审计方式,调动内部审计力量,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项目,推动内部审计在审计全覆盖中发挥更大作用。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履职尽责在促进内部审计事业发展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都要以《规定》为遵循,进一步强化统筹协同,以合力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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