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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提交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要求,为做好本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清单

  (一)答辩代表作及说明。

  (二)业绩材料。

  (三)委托评审函。

  (四)职称申报信息表。

  (五)诚信承诺书。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答辩代表作及说明要求。1.专业论文,一式四份,不少于5000字,须为取得中级职称后形成,且仅限审计专业技术文章,格式满足一般学术性论文要求,目录、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要素齐全,引用标识规范。论文需参评考生提前进行查重,严禁剽窃、抄袭。2.除专业论文外的其他答辩代表作,一式四份,字数5000字左右,申报人需另外撰写答辩代表作说明。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

  答辩代表作及说明须在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业绩材料要求。一式四份,对本人的工作业绩和业务成果有重点地进行归集、整理、归纳,形成业绩概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表"专业技术概述"部分)。业绩概述须在封面、目录、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委托评审函要求。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的,须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提交委托评审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职称申报信息表要求。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诚信承诺书要求。诚信承诺书须由本人签字。

  三、提交方式

  参评考生于9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审计局。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如有其他纸质业绩材料、学术成果等,请一并邮寄。邮寄材料一经接收,概不退回。

  联系人:孙儒钢

  联系电话:63358057

  北京市审计局人事处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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