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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马兰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或信息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到位。市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整改和审计整改“回头看”情况汇报,要求发挥好审计工作在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支持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全面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原因,从源头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共召开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42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099项;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查摆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针对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逐项研究,指导各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力求在制度建设上见实效,并在财政、国资2个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易反复发生问题的源头治理;市审计局创新建立审计提示提醒机制,总结提炼近年各类审计发现的117类522个问题,提出预防措施92项,制定了提示提醒清单,发放给近2000个单位,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政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清单,明确了5个整改牵头组织部门和14个重点整改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整改牵头组织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开展跟踪监督,组织现场调研5次,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相关措施,形成单项整改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审计局对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五方面问题、共563个具体整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审计整改台账256份,持续跟踪检查、对账销号。

(四)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注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一体推进源头治理。目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审计整改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政策21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83项,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各相关单位对1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审计整改已成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有力抓手,目前,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国资、统计等部门分别建立了线索会商、监督协同等办法,与巡视巡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实现了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如,市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17起问题线索,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坚持推进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市审计局组织市公安局、市监狱局等5个重点部门,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清单,对所属62个基层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促进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总体来看,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年9月底,563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554个已经得到整改,审计整改率98%。其余2%、9个事项的审计整改工作由于财政缴款正在履行程序、重大项目推进还需要一定时间等原因,正在持续推进中,预计可以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相关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45.71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完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缴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上缴时间及程序。对2018年以前年度形成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7.3亿元已制定收缴计划,将于2020年12月底前缴入国库。

二是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做到应缴尽缴的问题,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将2.57亿元上缴国库。

三是针对个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不够精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昌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个项目313.42万元结余资金收回市级国库,并加强对各区任务的统筹安排,做好项目储备,强化项目落地,动态监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四是针对部分政府投资计划执行与年初预算衔接不够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统一编制市级政府性投资计划,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统一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从源头上做好政府投资计划与财政预算衔接。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落实各区各部门项目储备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项目前期论证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规划、用地、审批、融资服务机制,持续提高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精准度。

五是针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时未充分考虑开工条件,且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调度专项督查工作制度,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审批手续执行情况等按月梳理分析,并形成督查专报通报相关部门,提高政府投资计划执行力。针对工程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项目,逐项制定解决方案,督促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及时处理在线监测平台预警问题。截至2020年9月底,累计资金结存较大的26个项目中,10个项目已完成支出,15个项目将于年底前完成支出,1个项目因征地拆迁进度滞后等原因暂时无法开工,结存资金将按规定予以调回。 

(二)关于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重点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绩效目标管理较为粗放的问题,市科委加强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预算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审查,完善预算申报指标体系,要求绩效目标可量化、可考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用分级分档、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项目绩效申报内容和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申报内容和绩效指标的准确性和可衡量性。

二是针对成果转化资金和中小资金支出中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个别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的问题,市科委采取双周调度、实地调度等方式,及时跟踪督导立项单位工作进度,截至2020年9月底,6个相关项目进展已达预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向项目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完成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绩效目标,进一步做好绩效跟踪评价工作。

三是针对重点支出中个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明确中小资金管理中评审费的列支渠道,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市科委已将成果转化资金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结余12.17万元上缴国库,同时正在制定《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和工作任务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在任务结题3个月内完成结余资金缴纳。

四是针对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推进较慢,影响预算下达执行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建立重点项目落地和投资促进工作专班,协同推进重大项目,逐项编制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台账,对规划用地等前期手续实行联审联批,清单化、节点化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建设的瓶颈问题。截至2020年9月底,2019年未开工的3个重大投资项目中,2个已实现开工,1个正在修改完善治理方案,计划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三)关于其他预算支出政策实施和项目支出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支出政策集成统筹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正在修订完善《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和剧院运营服务平台项目资金,对2020年初下达剧院运营平台中的低价票补贴部分予以收回。市财政局整合生活服务业网点建设项目、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项目资金,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暂行规定》,厘清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支出与市政府投资支出政策边界。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信息沟通,针对同一主体提出的补贴申请加大核查力度,避免出现同一主体、同一项目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

二是针对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安排和管理方式需要改进的问题,其中,对资金管理和分配方式不够合理的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在牵头组织梳理全市高精尖产业项目所需资金规模、渠道,市财政局将高精尖产业纳入支持“五新”政策措施中,并制定了资金保障方案。对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和项目跟踪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对未及时验收项目,建立台账,倒排工期,督促完成验收。在项目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其他费用的问题已及时纠正。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0年9月底,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2.17亿元,完善制度34项。一是针对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146个单位通过更正细化绩效指标、制定事业基金消化计划、加强预决算编报审核、调整账目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调账5850.15万元。二是针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99个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纠正违规支出行为、细化相关制度、修订调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33个单位上缴财政性结余资金2.28亿元。三是针对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42个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资产、重新调配使用闲置资产、调整账目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3家单位已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或有偿使用收入286.31万元。对私存私放资金、涉嫌串标、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违规购买服装、变相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收回私存私放资金、核减下一年度预算、退还或封存超标车辆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市审计局已将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对审计指出的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资金统筹盘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成本控制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突出问题,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一是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将绩效目标覆盖到所有预算资金和项目,并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制定了《项目共性指标体系》,指导各部门结合职责,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将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范围扩展至所有预算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安排。加强绩效执行监控,要求各预算单位每年8月底向市财政局报告半年监控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二是加大存量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力度。市财政局进一步压缩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的使用时间,从连续使用两年调整为最长结转至次年4月。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不得在部门预算外列收列支,建立年底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于年底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减少下一年度预算限额。将进一步完善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加大消化盘活力度,要求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全部编入下一年度预算,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按80%编入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情况作为预算审核的重点,将事业基金消化情况与财政补助挂钩。

三是强化行政成本管控。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市财政局通过清理完善项目库,加大对各类咨询服务、课题调研、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的清理整合,要求各部门申报的一级项目数量原则上比上年减少30%以上,分类分批对部门自评项目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预算挂钩。针对项目支出不经济、财政资金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从严编制项目预算、加大项目优化整合、促进管理精细化、统筹调配资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深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非税收入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税务机关积极退还多征的税费,其中,对因计征依据扣除不足多缴纳相关税费的14户纳税人,已全部完成了税费退还或在后续计税依据中抵扣;对因未执行减征优惠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14户纳税人,已全部完成退费或退费确认。

二是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和个人股权转让商事登记环节“先税后证”制度未落实的问题,税务机关经核实后,已退回多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8.67万元。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解决个人股权转让商事登记环节“先税后证”制度落实问题,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牵头研究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三是针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配套政策未制定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配套政策出台进度。目前,市教委已完成文件会签,市金融监管局相关文件正在会签过程中。

四是针对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台账数据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台账数据审核,截至2020年9月底,逾期欠款都按要求列入清欠台账。

五是针对区级财政对“疏解整治促提升”市级引导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腾退土地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石景山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相关项目绩效自评,已完成评价报告;通州区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昌平区统筹利用腾退空间,补建了186处便民设施、口袋公园等;东城区、西城区将结合核心区控规要求,2020年底前制定完成腾退空间利用工作方案。

五、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政府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全部纳入本市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控,牵头组织各区建立债券资金支出督查机制,要求将项目纳入区督查督办事项,抓紧落实支出进度,对因各种原因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及时调整相关债券资金用途。截至2020年9月底,闲置的政府债券资金已支出近六成,其余资金预计2020年12月底前全部支出完毕。

二是针对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3家地方商业银行通过完善个贷系统、对信用风险加强预判性监测等措施,加强贷款“三查”。华夏银行和北京农商银行对借款人交易背景真实性和资金流转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严控信贷资金流向,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被违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99.59万元涉农贷款资金已收回。

(二)关于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不具备条件项目被列入年度计划的问题,截至2020年9月底,3个乡已完成乡村规划编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确定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示范村建设项目内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建设任务已按程序调减。

二是针对少数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受援地前线指挥部对项目加强协调督导,截至2020年9月底,3个未按计划开工的项目均已开工实施,2个未按计划完工的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三是针对少数资金资产托管项目未按时分配收益的问题,3个项目138.64万元投资收益已支付完毕。

(三)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控联动机制尚需完善的问题,目前,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定期从生态环境部获取本地机动车在其他两地的违法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违法车辆信息纳入入户检查台账管理。

二是针对造林任务推进慢、监管亟待加强的问题,市园林绿化局加快年度造林建设方案编制,为各区加快推进造林任务创造条件。3个区已新增栽植面积1326.22亩,朝阳区283.54亩造林任务由于拆迁腾退原因无法实施,将上报市园林绿化局予以调减。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关于加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管理推动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相关区组织施工单位对死亡苗木实施了补植,责成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已造林苗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

三是针对部分造林土地流转资金结存滞留,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市园林绿化局已组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对2018年度造林地块土地使用权属进行了核实,要求各区立即清算结余资金,对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的造林地块收回土地流转资金;5个区滞留的193.44万元集体土地流转资金已归还原渠道;5个区结存的4849.95万元集体土地流转资金已按照土地流转协议拨付到位或退回财政部门。

四是针对部分新建公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未完成,已建公园后续管护需要加强的问题,市园林绿化局正在就《关于加强公园基础设施管理的意见》征求各方意见,文件中明确了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用地属性,着力破解新建公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无法完成的问题;将对绿隔地区公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公园区位、服务人群、养护管理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确保公园服务功能发挥。

六、民生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息不规范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及时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利率,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利率等参数维护工作制度》,加强对计息利率等涉及个人权益和基金安全的关键参数的监管,并定期核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二是针对个别社保经办机构未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已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追回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社保所追回资金的上交方式和时间要求;昌平区已纠正了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三是针对个别困难人员未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问题。市医保局与市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对485名困难人员逐一摸底核查,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参保及待遇保障,截至2020年9月底,促进新增参保人员150人,其余人员明确表示不参保或不符合参保条件。同时,加快完成2020年度未办理参保手续困难人员信息摸排、参保及待遇报销等工作,建立台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困难人员全部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四是针对数据共享机制未形成、关联核对工作开展不够的问题,市社保中心与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数据比对机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比对结果、残疾人身份核实等数据下发相关区社保经办机构,对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人员办理退费,同时进行账户清算,终止保险关系,已追回237人多领取的保险待遇27.9万元,对拒不退还的已由执法部门介入开展追欠工作;市医保局针对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医疗费用的问题,组织各区医保局进行了详细核查和追费工作,确认死亡人员已全部停止医保基金支付,已追回141人骗取的医保基金,其余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二)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公厕改造等任务未有效落实的问题,截至2020年9月底,昌平区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村中,5个村已完成,5个村正在推进;昌平区和怀柔区已完成新建、改造公厕12座,7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完工验收;怀柔区通过加强供水管理、提高巡查检查频次、提供技术指导等措施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无污水直排现象发生。

二是针对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2020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实施方案》,将本市种植粮食、经济作物以及露地蔬菜的耕地面积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在下拨各区2020年度补贴资金时,考虑各区资金结余情况,适度调整了资金分配规模,加快消化结余资金。

(三)关于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其中,东城区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结算情况,对闲置的市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制定用款计划,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1014.18万元棚改项目专项资金已全部归还;4起骗取腾退补偿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已追回被骗取的补偿款14万元;朝阳区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腾退的非住宅面积进行复核,将根据复核情况,对超范围补偿资金予以核减。 

二是针对个别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其中,4户不再符合人才公租房享受条件的承租人已腾退,房源已收回;朝阳区积极推动租赁住房项目复工,建成后预计新增租赁住房2323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分配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已拨付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要求,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正在推进的审计整改事项,继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同时,持续推动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对体制机制性问题加强研究,推进深化改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的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贡献力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后续整改推进结果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政策解读:《关于北京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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