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公告)
总第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4月15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劳保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劳保所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属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8年度决算报表列示预算支出完成18195.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劳保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劳保所未按规定比例编制事业基金预算,涉及资金2180.17万元。
2.2018年,市劳保所使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未编制预算,涉及资金146.04万元。
3.2018年,市劳保所通过编制项目预算方式弥补基本支出不足,公用经费超预算3229.17万元。
4.市劳保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截至2018年末资金余额2768.14万元。
5.2018年,市劳保所超范围支出会议费5.89万元。
6.2018年,市劳保所公务车管理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定点加油,未采用主卡和副卡管理方式实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
7.2018年,市劳保所使用现金支付了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的内容,涉及资金52.83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市劳保所少计决算收入242.66万元。
(三)其他方面问题
1.市劳保所固定资产闲置,涉及资产364.28万元。
2.市劳保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8年新购置固定资产全部未粘贴标签。
3.2018年,市劳保所会议费报销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资金30.47万元。
4.2018年,市劳保所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本单位员工因公市内、郊区误餐费。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要求市劳保所调整相关账目。建议市劳保所应当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按实际需求编制项目预算,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严控会议费支出标准,加强公车的管理力度,落实公务车辆管理要求,规范支付行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会议费报销的管理。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劳保所积极整改,调整了相关账目;规范了预算编制;制定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交通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费报销流程;严格管理会议费支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