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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50号: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11月17日公告)

总第4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30日,北京市审计局对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轻工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轻工所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8年度决算报表列示预算支出完成7937.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轻工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轻工所未按规定比例安排事业基金预算,涉及资金714.72万元。

  2.轻工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截至2018年末资金余额1307.38万元。

  3.2018年,轻工所公车管理不规范,使用主油卡给车辆加油、部分车辆使用未进行登记等,涉及资金0.27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轻工所少计决算收入179.9万元。

  2.2018年,轻工所无形资产账实不符,专利和著作权53项未登记无形资产。

  (三)其他方面问题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轻工所无偿为下属单位、企业提供办公用房。

  2.轻工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设备未贴资产编号标签,个别资产丢失,涉及资产3.11万元。 

  3.轻工所长期投资效益不高,涉及投资73万元。

  4.2018年,轻工所违规使用现金结算办公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内容,涉及资金42.57万元。

  5.2018年,轻工所科研收入与技术收入划分不准确,涉及资金2611.22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要求轻工所调整相关账目。建议轻工所应当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预决算编报,加强公车管理,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和日常管理,规范各项费用支付结算方式。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轻工所积极整改,已调整相关账目。加强学习,规范了预算编报;制定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使用计划;对公车管理不规范责任人做了辞退或调岗处理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部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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