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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46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11月17日公告)

总第4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4月12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市金融监管局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金融监管局是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市金融监管局本级2018年度决算报表列示预算支出完成10863.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金融监管局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金融监管局本级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未实现预期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36.78万元。

  2.2018年,市金融监管局本级个别项目形成的资产,未能发挥作用,涉及资金28.50万元。

  3.2018年,市金融监管局本级超预算审批标准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2.53万元。

  4.2018年,市金融监管局个别项目合同执行不严格,多支付合同款0.80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市金融监管局本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编码不唯一,部分资产应报废未报废。

  2.2018年,市金融监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原始票据不合规,涉及资金29.95万元。

  3.2018年,市金融监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流程,涉及资金21.09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金融监管局本级严格按项目预算批复内容、范围使用资金,提升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定期核查清理。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金融监管局本级积极整改,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强预算执行全程的督导;完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报销审核单,规范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开展了固定资产标签和编号的规范、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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