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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7号:北京市文物局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11月17日公告)

总第4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4月15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文物局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文物局是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市文物局本级2018年度决算报表列示预算支出完成8788.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文物局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多报办公用房面积4295.5平方米,造成多申领财政资金90.85万元。

  2.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未履行报批手续,涉及资金10.97万元。

  3.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合同执行不严格,提前支付项目资金3.49万元。

  4.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个别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

  5.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付个人劳务、志愿服务等,涉及资金87.67万元。

  6.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结转超过2年的财政性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涉及资金1227.86万元。

  7.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临时增加培训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二)决算草案编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平板电脑和打印机未登记入账,涉及资产37.26万元。

  2.2018年,市文物局本级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涉及资金207.20万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文物局本级部分办公设备配置超标准。

  2.市文物局本级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设备未履行手续出借给相关单位。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要求核减市文物局本级多申报的财政资金90.85万元,市文物局本级将结转超过2年的财政性结余资金1227.86万元上缴市财政,调整固定资产账。建议市文物局本级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严格财政资金预算支出,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文物局本级正在积极整改, 财政性结余资金已上缴市财政;重新梳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补记了固定资产账并履行报废手续。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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