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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3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11月17日公告)

总第4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4月16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市交通委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交通委是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市交通委本级2018年度决算报表列示预算支出完成870279.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通委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编制年初预算时,未统筹考虑消化实有资金账户结余,涉及资金5751.66万元。

  2.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重复申报项目经费,造成多申领财政资金5.2万元。

  3.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未实现预期目标,涉及资金1193.1万元。

  4.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个别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4.39万元。

  5.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无预算且从非定点单位购置部分设备6.9万元。

  6.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结转超过2年的财政性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涉及资金15.13万元。

  7.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公务接待无公函,涉及资金2.29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少计决算收入250.48万元。

  2.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少计公务接待费0.31万元。

  3.2018年,市交通委本级少计政府购买服务决算收支,涉及支出金额479.27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要求市交通委本级结转超过2年的财政性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局。建议市交通委本级加强预算和决算编制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加大结余资金统筹消化力度,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通委本级积极整改,多申领财政资金5.2万元已被核减收回;15.13万元财政性结余资金已上缴市财政;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少计收入进行调整处理;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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