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公告)
总第4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4月10日,北京市审计局对市科委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科委是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市科委本级2018年度决算报表列示预算支出完成412939.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科委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市科委本级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涉及资金746.97万元。
2.2018年,市科委本级部分事项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内容,但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决算管理,涉及资金367万元。
3.市科委本级个别项目结余资金在项目实施单位形成沉淀,涉及资金2100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市科委本级封存车辆配置的电子标签及记账卡未及时注销或变更,其中2辆封存车辆对应的电子标签及记账卡仍发生通行费0.65万元,形成财政资金损失。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要求市科委本级将2100万元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建议市科委本级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强财政性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公务车相关设备的管理,定期核查车辆运行费用。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科委本级积极整改,2100万元沉淀结余资金已上缴市财政;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项目执行力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调整机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时注销相关电子标签和记账卡,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追回通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