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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3号: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告)
总第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委农工委宣教中心)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事项开展了审计。并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委农工委宣教中心为北京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组成。2013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总额为1842.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农工委宣教中心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涉及本中心职能职责的制度、措施,促进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预算编制、决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执行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预算管理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2013年,部门重复申报办公用房面积510.3平方米,多申领财政资金1.94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一是2013年,部门超范围使用机动经费38.09万元,二是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扩大开支范围和调剂使用项目资金,涉及19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到位。
  部门承建的北京郊区电化教育多媒体制作中心道具库工程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相关固定资产未按暂估价入账,涉及投资额300.6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市委农工委宣教中心强化预算管理,如实申报公用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确定的内容和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委农工委宣教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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