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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0号:中国电影博物馆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告)
总第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中国电影博物馆(以下简称电影博物馆)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事项开展了审计,并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电影博物馆为北京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组成。2013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总额为6483.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电影博物馆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研究制定涉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制度、措施,推动了我市电影文化的顺利开展。本级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2013年,部门重复申报展厅面积基数11000平米和库房面积基数2466平米,多申领财政资金273.94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一是2013年,部门课题科研经费项目中列支无关费用2.54万元。二是部门超范围使用机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弥补“国际化妆造型论坛”项目超支部分。三是部门扩大预算范围开支115.51万元,其中:90.42万元项目资金用于与预算申报和批复内容不符的论坛等活动;25.09万元用于《新年喜乐会》晚会演出。四是截至2013年12月底,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2006年后形成的净结余资金2153.24万元长期闲置。五是部门个别印刷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80.7万元。其中:未按政府采购规定签订印刷合同,涉及34.8万元;与无印刷资质且非定点印刷单位签订印刷合同,涉及45.9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到位。
  一是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387.72万元。其中:少报财政性结余资金331.77万元;少报会议费10.37万元;少报印刷费45.58万元。二是部门决算数据差异金额588.38万元。三是部门固定资产未纳入财务核算,涉及27.25万元;部门32台办公设备超配置数量标准,其中:笔记本电脑15台,激光打印机和一体机9台。四是部门未经批准将馆内场地由经营性公司无偿使用,涉及348平方米。五是部门在往来科目中长期挂账391.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电影博物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如实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严格项目管理,规范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电影博物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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