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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29号: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告)
总第1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奥促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事项开展了审计,并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奥促中心为北京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组成。2013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总额为6924.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奥促中心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涉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制度、措施,促进了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教育及宣传活动的开展。本级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预算编制、决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执行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预算管理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完整。
  2013年,部门将上年结转的“2011年国际残奥委会全会”项目结余184.55万元,转移至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
  (二)财务管理不到位。
  一是2013年,部门未在决算中如实申报实有资金账户财政性结余资金40.71万元。二是部门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奥促中心强化预算管理,如实申报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确定的内容和范围使用资金,落实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规定;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提高决算报表的编报质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奥促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审计反映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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