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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8号:北京市档案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公告)
总第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档案局(以下简称市档案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事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北京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北京档案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北京市档案服务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北京市档案局老干部活动站(以下简称活动站)4个所属单位,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
  一、基本情况
  市档案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支出实际完成7335.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档案局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指导部门档案资料归集、保管、开发利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职责。2012年,市档案局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认真组织了本级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和杂志社60.98万元预算超收收入未及时向市财政局履行报批备案手续,未经批准列支26.19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培训中心虚列基本支出,将4.62万元由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3. 2012年,局本级的2个项目调剂使用资金2.52万元;1个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支出8.84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4次会议未在会议定点单位召开,涉及资金12.19万元。
  5. 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杂志社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设备,涉及资金4.8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2012年,局本级收到其他单位拨付的项目经费、课题经费等收入合计34.4万元,未纳入收入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市档案局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的指导,准确编制非财政补助收入、项目资金等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有效规范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行为;及时调整相关账目,确保决算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档案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重视,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对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未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已经向市财政局履行了相关手续;对决算不实问题,已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其他问题正在进行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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