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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1号:北京市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公告)
总第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市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气象局本级和所属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影办),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
  一、基本情况
  市气象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 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201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支出实际完成 7624.5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市气象局较好地发挥了提供各项气象管理保障的职责作用。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较为注重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完成了预算编报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人影办通过多报办公面积的方式多申领基本支出预算41.45万元。
  2. 2012年,所属人影办使用机动经费列支了人员工资,涉及资金21.49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人影办的15个项目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135.94万元。
  4. 2012年,所属人影办在“人工增雨”项目中超预算支出2.43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单位在会议定点单位预存会议费21.5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采取以拨代支形式拨付所属单位的项目结余资金437.07万元,未在决算中反映。
  2.2012年,所属人影办购买的办公软件3.38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市气象局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管理,如实反映各项财政收支;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加强会议费和项目支出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指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决算编报要求,如实反映部门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气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重视,制定了初步整改措施,表示将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加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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