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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0号: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公告)
总第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无线电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和所属单位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
  一、基本情况
  市无线电管理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 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支出实际完成4978.4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无线电管理局认真履行了对各类无线电台审批、设置使用、监测和管理的工作职责。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较好组织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监测站通过多报租用办公用房面积的方式多申领基本支出预算5.16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2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缺少项目支出具体内容,涉及预算资金115万元。
  3. 2012年,所属监测站预算超收收入29.39万元未履行向市财政局报批备案手续,自行安排支出。
  4. 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监测站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使用7个项目资金62.51万元。
  5. 2012年,所属监测站的2个项目超范围支出2.45万元,用于与项目无关的专家劳务费。
  6. 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监测站的1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年末结余资金共计771.01万元。
  7. 2012年,所属监测站部分会议未在会议定点单位召开,涉及资金0.8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末,局本级及所属监测站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28.48万元。其中:局本级0.21万元;所属监测站28.27万元。
  2.截至2012年末,局本级及所属监测站部分设备和房屋闲置,涉及金额1075.23万元,房屋面积1625.92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市无线电管理局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确保预算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内容执行,避免自行调整和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的问题;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如实反映部门决算;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管力度,规范财务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无线电管理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表示重视,将按照审计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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