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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公告)
总第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以下简称城管天安门分局)、天安门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境处)、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北京会议中心4个所属单位,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
  一、基本情况
  天管委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支出实际完成47787.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天管委较好地履行了维护天安门地区社会治安和环境秩序职责,2012年度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规和相关财经制度要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和城管天安门分局通过多申报办公面积的方式多申领基本支出经费164.11万元。
  2. 2012年,天管委本级未将参观存包收入154.33万元及利息收入8.36万元纳入收入预算。
  3. 2012年,天管委本级12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资金1296.77万元,个别项目重复申报;所属服务中心重复申报项目预算13.78万元。
  4. 2012年,天管委本级机动经费超范围支出103.07万元;管委会本级和所属2个单位基本支出超范围列支38.39万元。
  5. 2012年,天管委本级的7个项目超范围支出,涉及资金138.72万元。
  6.2012年,天管委本级及所属城管天安门分局部分印刷和车辆维修业务未在定点单位进行,涉及资金66.92万元;本级及所属服务中心部分设备采购和项目支出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50.8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天管委本级及所属的3个单位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和3个项目支出存在报表项与会计科目明细项对应不一致的问题,涉及资金1224.06万元。
  2.截至2012年末,天管委本级及所属的3个单位共持有公务卡35张,当年实际使用9张。
  3.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新增固定资产15.85万元未及时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天管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大公务卡的使用力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或备查账,及时进行新增固定资产核算,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调整相关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天管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重视,积极研究整改措施 。对多申领预算资金问题,已经对办公用房等基础数据进行了重新核实,将据实申报预算;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将新增固定资产入账;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问题,进行了相应的会计账目调整;对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已经调整了相关内容和数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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