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公告)
总第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南水北调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调水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调水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以下简称大宁管理处)3个所属单位,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
一、基本情况
市南水北调办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 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支出实际完成18130.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南水北调办较好地履行了组织、协调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职责。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法规、制度规定,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决算结果基本真实。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市南水北调办和所属大宁管理处通过多报职工人数和职工宿舍取暖面积的方式多申领基本支出经费143.53万元。
2. 2012年,市南水北调办本级使用“南水北调协调论证”项目经费列支其他支出14.57万元。
3. 2012年,所属调水中心将“二次调水运行新增(备品备件)”项目资金79.25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账户。
4. 2012年,市南水北调办本级“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2%。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2012年,所属建管中心4240.38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市南水北调办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内容,加强项目执行进度和过程监督;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核算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南水北调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对多报人数和办公面积、多申领财政资金的问题,已将多申领的资金上缴财政;对个别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已要求项目执行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加快实施进度;对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的问题,将加快办理有关手续,入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