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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9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公告)
总第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审计局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和第一稽查局、西站分局和开发区分局3个所属单位,并延伸审计了有关事项。
  一、基本情况
  市地税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支出实际完成20646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评估工作。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要求,健全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的10个项目预算申报内容不全面,涉及资金1356.54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将机动经费用于基层税务所维修改造、会议室改造等支出,未及时书面报告市财政局,涉及资金1710.52万元。
  3. 2012年,所属西站分局、第一稽查局2家单位召开的13次会议培训,未在会议定点单位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西站分局、开发区分局2家单位在往来款项核算补助经费,未纳入收入决算,涉及资金74.77万元。
  2.2012年,所属第一稽查局、西站分局2家单位购买的部分软件,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涉及资金8.5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市地税局应加强预算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履行机动经费使用备案手续;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和决算草案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地税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重视,针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修订了内部预算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建立预算执行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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