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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白莲教起义军费贪污案

  白莲教产生干宋代,元代逐渐流行,是明清时期主要的秘密宗教组织。白莲教教义宣传:不分男女老幼,都应一律平等,同生死,共患难,"不持一钱可以周行天下"。这对于深受到封建压迫的广大民众很具有吸引力,因而从者日众。清代乾隆朝后期,各种社会矛盾激化,人们的不满和反抗情绪日增,白莲教的宣传也随之增加了反抗现实的内容。嘉庆元年(1796年),湖北省荆州。襄阳爆发了白莲教农民起义,规模浩大,得快蔓延到南方各省,前后历经九年,才被清朝廷镇压下去。为此清朝廷耗用军费二亿两白银,相当于四年财政收入的总和。

  嘉庆元年,清朝廷派兵对湖北的白莲教农民起义进行镇压,军队的军需钱粮委派湖北省安襄郧荆道道员胡齐仑负责管理。胡齐仑本来就声名狼藉,自负责管理军需钱粮以后,任意侵贪、克扣,致使领取军响的清军官兵多有怨言。于是两湖总督景府对胡齐仑经管的军费收支进行了审计清查,查出胡齐仑发放湖北襄阳清军的军饷时,每发一百两就私扣二两,还从账册中发现,胡齐仑把私扣的银两馈送给了清军的领军大员。

  两湖总督景菘将审计出的问题上报清朝廷,嘉庆帝对此案非常重视,传旨将胡齐仑革职押解到京;交军机大臣与刑部共同审讯,并传齐证人对质。经过审讯得实:胡齐仑在嘉庆元年至二年间,掌管湖北省军需钱粮,在发放湖北襄阳军队的军饷时,每发一百两军饷,扣除户部在拨款时已少拨的四两"短平"银外,又报请上司批准再扣除四两,以备支付按规定不准报销的款项,此外胡齐仑还利用职权私自加扣二两。如此三扣两扣,每发一百两军饷,官兵们实得九十两。胡齐仑经手发放的襄阳军队的军饷一百四十余万两,他私自扣留二万九干两,馈送给各营将军、督抚们花用,其中仅送给一名叫永保的领兵大员就达六干两。

  胡齐仑一案审结后,审案官认为:该犯把军饷视同于自己的私有钱财一样,用作迎合。交结上司权贵之需,与偷盗侵贪钱物没有区别。据此审案宫向嘉庆帝提出判决建议:应按《大清律例》,"侵盗钱粮入己,数在一干两以上,斩监候"的规定,判处胡齐仑"斩监候",大略相当于现在的死刑缓期执行。接到审案官关干胡齐仑一案的审讯结论报告,嘉庆帝为此特发上谕,严厉痛斥贪污军饷的行为,他说:自镇压白莲教以来,至今已有四年了,所耗用的款项达七千万两之多。白莲教起自湖北,而清军的行贿馈送之风也起自于湖北。前任两湖总督毕沅,公然将军需钱粮,任由胡齐仑一人经理,恣意侵扣,实为罪魁祸首,毕沅现已去世,倘若他还活着,我将立即把他处死,以正国法。嘉庆帝还斥责了那些靠行军打仗而发财的清军将领,借围剿之名,拖延战争时日,嫌朝廷封赏太少,"不如常在军营,厚享馈贿,一领兵过往,间而所得,动至盈干累方以养寇为肥身之计"。

  对于胡齐仑侵贪军饷的罪行,嘉庆帝分析了严重后果,他说:当初领兵大员永保被囚禁在京,胡齐仑若实意资助永保,应该用自己的钱财,怎么能拿国家的款顶充当私人的礼金呢?军饷皆兵士衣食之资,胡齐仑侵资六干两,就会使军营中数千兵上挨冻受饿,谁还奋勇 征战?

  为了遏制贪污军费的行为,使众多的军队官员知法畏法;嘉庆南下令判处胡齐仑绞刑,立即执行。并将此案情通告在京及地方各官署、领兵大员、掌管军费的官员周知,以儆效尤。

  侵贪军费,是当时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胡齐仑的个别行为。自乾隆末年开始,贪污及行贿受贿,成了清代官场无法解决的腐败风气,除军费之外,其他各项财政资金活动中也都存在着严重的侵贪行为,嘉庆帝在嘉庆十六年(1811年)曾说:每年河工银达三千万两,其中一多半是被贪污掉的。最终,清王朝在贪污和行贿受贿中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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